卫生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各司其职,并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稳妥进行。
三、复试方式、内容、形式及计分
(一)复试方式
按照学校要求,卫生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主平台统一选用腾讯会议平台,备用平台选用钉钉会议平台。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复试流程,优化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等专业相关素养的考核,采取专家问答、技能/实践操作、综合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命题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专业英语、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
(四)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要求
网络复试前组织模拟演练,复试组、考生可以此检验网络和设备、熟悉流程和要求,提前发现和排除复试风险,有利于正式复试安全、流畅、稳定进行。
复试前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政审表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同时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八、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三)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
(五)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并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卫生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2日
卫生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doc
卫生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