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安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学院设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的处理。
三、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不再另行划线。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不进行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本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50%左右。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2025年3月29-30日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地点为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调剂复试待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
复试专业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月29日 15:00-17:00 | 现场资格审查 | 卫生管理学院五楼报告厅 |
3月30日 8:00-12:00 | 现场复试 | 卫生管理学院二楼2010、2016会议室 | |
3月30日 14:00-20:00 | 现场复试 | 卫生管理学院二楼2010、2016会议室 |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每位考生须提供如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版);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和届时预计可毕业证明(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开学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9)政审表(签字盖章);
(10)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面试的流程为考生自我介绍(1-3分钟)、专业素养考核(5-8分钟),专业英语考核(3-7分钟)、综合能力考核(3-8分钟)。
(一)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等专业相关素养的考核,主要考察《卫生事业管理学》涵盖内容,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做出回答。
(二)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专业英语、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主要形式为:考生对所抽取的专业素养考核题目,经思考后用英文阐述主要观点。
(三)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
七、计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因参加复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专家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用消除组差的方式计算复试成绩。具体方法如下:
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专业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专业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八、复试要求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九、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二)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政治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确定导师过程实行双向选择。
(三)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体检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体检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应在安徽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进行,后续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报告放入考生本人档案。
(二)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凡体检结果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请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提前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以免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十一、信息公开
面试结束后,整理汇总复试结果,填写《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公布给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二、附则
本办法由卫生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卫生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