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性 别 | 专 业 | |||||||
毕 业 学 校 | 毕业时间 | |||||||
家庭所在市县 | ||||||||
原报到证号 | (皖教 )毕第 号 | |||||||
毕业生申述补办报到证理由: 签 名: 年 月 日 | ||||||||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办人审核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 |||||||
注: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二年内办理,并备齐以下材料: 1、毕业生本人申请; 2、在省级报纸声明作废,遗失声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届别、姓名、性别及原报到证号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毕业生。 二、因放弃“专升本”、读研而要求就业的,补办《报到证》期限自毕业生毕业当年一年内办理,并备齐以下材料: 1、本人提交放弃“专升本”、读研而要求就业的书面申请,经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签署意见;现录取学校教务或招生部门出具同意弃学证明;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需出具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证明等;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派回其生源所在地; 3、提交专升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留存复印件。 三、要求改派的,请使用“表1”。 |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表